第32节 法不轻立3-《三国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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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宴过后,下午的会议一开始,大家出奇的合作,强烈要求立即讨论经商立法的事情。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拾,强烈要求吃住在府衙,非要讨论出个明白再回去。

    刘璋算是领教了什么叫无商不奸了,领教了世家大族的无耻和精明。撵也撵不走,请神容易送神难呀,谁让是你主动请的人家。别人的理由也很充分,这个什么经商的律法还没讨论明白呢,走不得。怕我等吃穷了你府衙,没问题,我们给饭钱。

    实际上,每个世家大族的当家的,都不是白给的,都是人尖子。几天讨论下来以后,自然就知道了这个后来被称为《商贾法》前身的,《蜀郡商贾暂行条例》的巨大作用了。既然知道了好处,自然就死咬住不放了,不讨论个明白当然不行了,万一这个毛头小子回头又换另一批人来讨论,那可就亏大了。

    一是家族的经济利益可能会受损,二是会有巨大政治利益的损失。

    纵观历朝历代,自有华夏以来,数千年,什么时候轮到商家自己来讨论自己行商的法律问题了,最多也就是国家的刑律里会有一些涉及,那也是国家为了规范和抑制商业行为,而制定的一些不成体系的条文。

    让商家自己讨论制定自己的律法,这绝对是开天辟地第一遭的事情。

    而作为商家代表的十几个世家大族的当家的,当然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地位有多重要,当然不愿意轻易离开了。权力的滋味,如同刘璋的美食,一旦尝过便难以忘怀,必须要继续赖在这里继续吃他喝他,还要吵他骂他。

    因为,讨论中,免不了争辩吵骂,而这中间,刘璋被喷的口水也是最多的。

    刘璋自己又不经商。几个产业也都交给了蜀中商会去打理,就算是穿越前,他也不过是个玩计算机的,跟商贸之类的也不搭嘎,所以在会议讨论中,经常门外汉十足,却又牛气哄哄的,大家不喷他喷谁。

    也是刘璋自己把立法之类的想的太简单了。

    焦头烂额之际,刘璋想起了张松,这个见到自己就法个不停的家伙,也不管张松现在是不是自己的嫡系了,派人去找来张松,又把蔡邕国渊董扶等一帮人也都叫了来,加上徐庶石韬,一起给自己助威。

    既然立的是商法,那肯定不能全由商家说了算,正好找了这些人来,好平衡商家的发言权。

    总之这种指点江山,又有好吃有好喝的生活,着实令大家陶醉,让大家乐不思家了。

    也让刘璋自己大跌眼镜。

    真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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