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创设——赌徒-《怪谈作者拖更日记》


    第(2/3)页

    “这样吗?”李花朝眨眨眼,他看向已经冲到走廊尽头的那只双翼兔子人,若有所思。

    “嘶。”兔子人愤怒地叫一声,转身再次向着李花朝冲过来。

    这一次它似乎是发现了端倪,所以只使用正常的速度来追击李花朝。

    然而这种速度的它又无法追上为自己添加了“速”字符的李花朝,若是加速李花朝就滑铲避开,这使得兔子人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时间流逝,最终归零。

    【00:00】

    【躲兔兔游戏结束,恭喜你获得游戏胜利!】

    【躲避时长:15:00】

    【剩余玩家:2人】

    【奖励程度:中级】

    【获取游戏分数1500,定档为“中级玩家”,望再接再厉。】

    “呼——”李花朝松了口气,紧绷着的身体和精神双重放松,他回头看一眼紧追不舍的兔子假人,此时的兔子假人已经重新僵直在原地不再动弹,只不过它身上的鳞甲和蝙蝠般的翅膀却是没有消失。

    他刚想研究一下这只兔子人,就听见了虞良的吩咐:“先上楼看看,刚刚我们一直在这栋楼里躲避兔子人,我们去五楼的速度肯定比酒师快。”

    虞良也是转换思路,如果酒师还来不及将禄星复活的话,那他就直接摧毁禄星的尸体,让禄星复活不了算了。

    虽然这么做的话就无法再创设禄星的异化职业,但仔细想想,可能调酒师的职业也不错?

    至少虞良是不挑的,大部分时候都是逮住一个异化职业创设就行。

    一般来说,只要是异化职业都会有自己的闪光点,就看能不能挖掘出深层次的用法。

    李花朝听从,从安全出口的楼梯迅速上楼,不多时便来到五楼。

    之前着火的时候看不清,现在火熄灭了,虞良也就能清楚地看见五楼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两边的瓷砖已经被火烤成黄色,看起来有种特殊的丑感,再上面一些的白色墙壁也被燃烧时的烟熏成黑色,走廊上更是有爆炸的痕迹,有个房间的房门还不翼而飞……

    “不见了?”李花朝的目光扫过五楼的走廊,疑惑道,“他们的速度有这么快吗?”、

    他走过去捡起在战斗中被禄星打得脱手的餐刀,之前没空捡,现在可得带走好好保管。

    “不对,是我弄错了。”虞良切换回自己,刚刚在楼下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但现在看见这条走廊上没有尸体,他就想清楚了。

    这里是梦境,只是梦境而已。

    虽然在这个梦境中死亡,现实中的对应玩家也会死亡,但很显然,梦境中的尸体并非是真正的尸体,如果要复活也应该是醒过来之后去现实之中复活。

    虞良将“醒”字符打入自己的体内,然后勐地睁开眼。

    面前正是那破朽不堪的监狱,虞良下床,直接走出自己的牢房,然后快速穿过二楼的长廊,一路上观察着两边的牢房之中有没有醒来的玩家。

    他先是来到一楼,让李花朝在监狱的门口丢了几个捕兽夹,又来到地道口,检查了一下地道,确认地道没有人经过。

    从时间来推断,禄星现在应该是刚刚复活,而他的牢房应该在楼上。

    李花朝迅速沿着楼梯向上跑去,他可以降低压轻自己的脚步声,很快便来到监狱的三楼。

    刚进三楼,他便注意到三楼其中一个牢房的门是打开的,于是便蹑手蹑脚地摸过去。

    “你现在还是不能说话吗?”酒师站在禄星的床边,看着禄星这副面色苍白的模样,递过去一杯水,同时询问道。

    禄星点点头,神情已经恢复以往的平静。

    一时的失利并不算什么。

    能活下来就够了。

    这次的试探他也知晓了驯兽师的能力范围,下一次的计划布置将会更加严密,不会再给驯兽师挣脱的机会。

    还有机会。

    还有……

    嗯?!

    而突然间,他的眼睛勐地瞪大,因为他看见了一个最不希望见到的身影。

    牢房的门口,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兔子头玩家正站在那里。

    禄星很清楚。

    那是驯兽师。

    可是为什么……

    驯兽师怎么会知道他在这里?!

    他明明已经死在驯兽师的眼前了,可是驯兽师为什么还是能发觉他的计划?!

    这一刻,禄星才很真正意识到驯兽师的可怕。

    战斗能力上毫无短板,图章能力依旧强悍,字符能力被酒师所限制,但从之前的果断来看,驯兽师同样擅长利用字符战斗,再加上现在这极其敏锐的战斗嗅觉和战斗智商……

    为什么要有如此变态全能的人物?

    一时间,禄星竟在心中生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挫败感。

    “什么?你!”酒师注意到禄星的异样,顿时回过头向身后看去,驯兽师入眼的一瞬间,他的浑身也是彻骨的冰凉。

    这个驯兽师就像是附骨之疽一般阴魂不散,竟然能跟着他们到这里来。

    “所以,活字符真的能够复活?”李花朝露出一个戏谑的笑容,一种爽感从头贯穿到脚,方才被禄星打击的那种挫败感荡然无存。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