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落幕-《神秘复苏之镜仙》


    第(2/3)页

    鬼橱和许愿鬼的bug终究还是出了问题,大昌市再度被黑暗笼罩。

    好在杨间第一时间解决,将许愿鬼成功关押,虽然伤亡了不少人,但还是关押了。

    接着。

    各地不断爆发a级和s级的灵异事件,仿佛那些曾经被关押的厉鬼都复苏了。

    不只是我们如此,就连国外也是同样的情况,仿佛来到了世界末日一般。

    在处理完许愿鬼之后,杨间遭遇到了偷袭,差点死掉。

    偷袭他的是一个异类驭鬼者,正是鬼眼之主,他似乎来拿回属于自己的拼图。

    杨间不是他的对手,请来了叶真和金九月,在三人的围杀堵截之下,鬼眼之主死亡。

    就这么过去了半年的时间,灵异事件还在不断的爆发,而且越来越频繁,灵异程度越来越高,但是一个队长已经无法足以应对这种局面。

    同时,灵异事件也无法被隐瞒,普通人已经知道了鬼的存在。

    总部为此召开了会议。

    “各位,现在的局势已经彻底的失控了。”曹延华很是疲惫,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了。

    然后会议室内鸦雀无声,谁都没有回答曹延华的话,就连金九月也是如此。

    不是他们不想回答,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会议室里坐着的人相较于上一次的开会,少了将近一半。

    这些少的人要么死在了那场大战中,要么死在了灵异事件里,总之是牺牲了。

    “你们都没有办法了么。”曹延华看着沉默的众人,心里一阵颤抖。

    “部长,我们也无能为力。”说话的人是柳三。

    他的状态已经非常的糟糕了,现在的柳三不像曾经那样纸人遍地走,他的纸人已经所剩无几了,基本上都是赔在了灵异事件中。

    “部长,现在的驭鬼者越来越少了,没有新人的补充,要不了多久我们这一代就会灭亡,驾驭了一只鬼或者两只鬼的驭鬼者面对现在的灵异事件根本没有办法去解决,去了就是送死。”李军说道。

    是的。

    现在所爆发的灵异事件起步就是a级,驾驭了三只鬼以下的驭鬼者根本没有能力去处理。

    可a级或s级的灵异事件,就算是异类去了也需要小心谨慎,一个不留神可能就死了。

    最为主要的是现在的鬼似乎都有一定的意识,甚至知道怎么建立陷阱让驭鬼者自己跳进去,而且,它们的拼图都很完整。

    “哎。”曹延华重重的叹息一声。

    “部长,王教授呢?”有人问道。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在总部见到过王小明了,上一次见面还是在大战结束。

    “王教授已经无法再进行研究了,他现在没有办法下床。”曹延华无奈道。

    王小明的身体还是没有抗住,现在每天只能靠着营养液维持生存,长久以来和实验打交道,他身体里的绝症不止一种。

    这位为了灵异奋斗了一切的教授终究还是倒在了病魔的手中。

    “鬼域可以治好王教授。”李乐平说道。

    “王教授解决使用灵异力量治疗,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我们都选择尊重他。”曹延华摇了摇头。

    王小明可敬的地方就在与此,他是一个连自己都可以牺牲的人,只要需要他牺牲,那么他不会犹豫。

    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到让他牺牲的那一步,可他的身体已然无法继续下去,医生说了,王小明的时间不多了,最多一个月。

    “金九月,你有办法么?”曹延华看向了这个能屡次创造奇迹的人。

    其他人也纷纷看了过去,他们期待着金九月有解决的办法。

    金九月想了想,还是将办法说了出来。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但风险很大,而且人类也需要舍弃很多的东西。”

    “说说看。”一听有办法,曹延华顿时眼前一亮。

    “要么把所有的鬼全部关入镜子里,要么所有的人类全部进入镜子里。”

    此话一出,全场寂静无声。

    金九月继续说道:“这两种情况都有很大的风险,让人类全部进入镜子里,就相当于所有的人都会被我掌控,我能操纵你们的生死,你们愿意把生死交给我么?”

    “如果把鬼全部关入镜中,倘若镜世界失控,那么后果我也不知道。”

    这种办法完全就是走钢丝,让所有人进入肯定是行不通的,不说驭鬼者,那些高层就不会愿意。

    把自己的生死交给外人,谁都不愿意这么做。

    在这样的世界观下生存,每个人就是为了活着,可现在我的生死不由我做主,由你做主,这怎么可能。

    “我不愿意。”柳三当即摇了摇头。

    他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所以说让人类进到镜子里是行不通的,只能把鬼关进去,可这么多的鬼,我也不清楚镜世界会不会失控。”金九月点点头。

    他能理解众人的心理,如果换做是他,他也不愿意把生死交给别人。

    “可以尝试一下。”

    “我也觉得能试一试。”

    大家都表示这个方法可行。

    “既然你们决定试一试,我自然是无所谓。”金九月撇了撇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