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刺影无痕(下)-《诡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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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武器再厉害,也要命中目标,才能起到作用。李凡望着云晓兰,淡然道:你不会以为,对方精心弄了这么一盆花,就是想要瞎猫碰上死耗子,或者干脆毒死谁算谁吧?

    云晓兰不由语塞。

    李凡伸手指着因为发生命案必须留下协助调查,所以没有一个离开酒会现场,直到现在还有点惊魂未定的嘉宾,对邱岳道:你对这些人怎么看?

    云晓兰回答道:上流社会的绅士和美女!

    李凡再指着躺在地上的张啸伟,对云晓兰道:那他呢?

    一个标准的流氓地痞,急于洗掉自己身上铜臭气息,所以总是喜欢装模作样的暴发户

    突然云晓兰的声音停滞了,她侧起头,呆呆的望着空空如也的花盆,足足思考了一两分钟后,她的双手都开始轻轻发颤起来。

    酒会现场足足有一百多人,面对这枝过于娇艳,气味过于芬芳的玫瑰花,大家当然会对它啧啧称赞,女孩子们的目光更会在上面多流连一阵。但是有资格参加这种高档酒会的人,大都是商界政界精英,大家都是斯文人,谁也不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冒失的伸出手去摘下这朵花。

    算来算去,全场那么多人,大概也只有张啸伟这种出身草莽,行事肆无忌惮,又喜欢用花来标新立异的人物,才会大大咧咧的伸出手用力一拽,同时也大大咧咧的送出了自己的小命!

    这就是一件看起来随意摆在那里,却已经融入了太多智慧,太多逻辑推理的必杀武器!能设计出这种致命武器的人,是一个天才,一个超天才!

    对了,还有一点!

    李凡已经说得太多了,多得让云晓兰的心里一阵阵的发寒,但是,这件能够成功刺杀张啸伟的武器,里面融入的,是王的智慧。

    这株玫瑰花,能被嫁接到‘见血封喉’树茎上,绝对不是信手掂来,会场上的其它玫瑰花,都是男孩子在大街上五块钱就能买上一枝送给自己身边女朋友的普通玫瑰花。可是这盆玫瑰花,却是保加利亚出产的大马士革红玫瑰和摩洛哥玫瑰的混合品种,它们盛开时,绽放出来的美丽绝对出类拔萃,更会散发出比同类更芬芳几倍的香气。所以,张啸伟想要摘一朵最漂亮的玫瑰花,送给现场最漂亮的女孩,它当然是当仁不让的首选!

    没错!

    一直仔细观察玫瑰花的邱岳接口道:这朵玫瑰花上的刺,长得够隐蔽,就是当面仔细观察它,只要没有拨开叶子,也很容易忽略过去。张啸伟很可能急于摘下玫瑰花,并把它当场送给一个他看上眼的女孩,在那个时候,他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和女孩一起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情景,心急情切色欲醺心,他当然根本无法注意,更无法避开已经被鲜花隐藏起来的暗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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