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弓长10-《三国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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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璋说,法谕万民,万民知法晓法守法,这法才是良法。知法犯法获其罪,知法守法成其规,若法是恶法,民自反之,若是良法,民自守之,守违之权,在民不在官。民若弃之,那就请后世之人更立更良之法继之。

    大家虽然都不怎么满意,但也找不出更好的标志性话语来。

    当初汉高祖刘邦入咸阳时,“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就是约法三章的由来,也是汉律乃至汉兴之基石。秦法严苛,而汉律宽厚,不但宽厚,这个约法三章还简单明了,让百姓很容易接受。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实刘邦也就是个没文化的主儿,他当过亭长,就是个最最基层的治民理民的官吏,他可是最清楚,什么法条律令都不好使,必须得是百姓听得明白,能够认下,那才好使。这也就是高祖约法三章的真正由来。其实刘邦这个约法三章,用街面上的话或者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这句话基本上还算是浅显易懂,基本上识字不识字的,都能听明白个大概。

    这句话最后就成为了,每个嫌犯,过堂审讯之前必听之开场白。

    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则直接罪加一等。

    沉默就是抗拒。

    法庭之上,“嘡”一声,法槌落下。

    “开庭,原告、被告就位!”

    刘璋宣布正式开庭。

    张松最想不到的就是,主审自己的法曹竟然是主公刘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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